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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系统让我当网红[重生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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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79章
      其实自打研究生就读开始,家里就催得很紧。
      父母生我生得晚,两人又是黄昏恋。所以现在,他俩本该子孙同堂的年纪,却只有我一个儿子。
      可是催得紧又有什么办法。
      缘分未到,时机未到。
      【6】
      今天的太阳很好。
      我面前的小姑娘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。
      她说,大学的生活比高中好多了。
      老师很好,同学也很好,她搬了出去,没有乱七八糟舍友之间的糟心事,过得很开心。
      虽然学业很难,但是总比当初的那些困难好克服多了。
      她说,现在网络上面的舆论已经打不倒她了。
      爱喷就喷,想骂就骂。这一年半以来,由于工作的特殊性,她还接触了不少当红的明星,心理素质空前强大。
      她说,她和男朋友陈宇的感情也很好。
      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会和这样的一个男人在一起,甚至连第一次见面,她都是讨厌并且嫌弃那个太监的。
      可是后来想着,试试吧,不行就分。没想到这么试下来之后,竟然误打误撞地出奇合适。
      我很难过。
      其实如果试试...我也可以和你试试呐。
      突然。
      她说:
      “周律师,你结婚了吗?”
      周律师。
      你结婚了吗。
      就是这句话,这句字正腔圆口齿清晰话,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出来。
      如同深陷沼泽的人,忽然抓住过路的依靠。
      缺氧的同时,又突然有了希望。
      我抬头。
      看着她的眼。
      是真真切切的关心和疑惑。
      我微笑:
      “结了。”
      其实我很想说我没有。
      我没有结婚。
      我尝试过相亲。
      但是她们每一个人我都不喜欢。
      因为她们不姓季。
      也不叫季澜。
      可是我不能。
      理性和感性都告诉我,我不能这么说。
      没有结果的事,就让它烂在肚子里好了。
      毕竟从头到尾,只是我的一厢情愿。
      【7】
      最后,喝完了咖啡,我也该走了。
      临走前。
      她说:
      “周大律师,下次我回w市再找你啊!”
      就像一年前的初见。
      那天阳光正好,我坐在咖啡馆里,思考昨夜给我打电话提出无理要求的女生,是何等的面貌。
      那个时候,她也叫我:
      “周大律师。”
      我点头:
      “好。到时候记得找我。”
      回家后,我删除了自己微博的所有内容,也清空了关注列表。
      几天前,发出私信的时候,出于一腔热血,我并没有删除自己微博的内容和关注。
      那一张张模糊的照片。
      那一句句难耐的情话。
      都是对季澜说的。
      而关注列表里,唯一的一个人。
      也是季澜。
      我是真的忘了。
      季澜也是真的没有看到。
      这么看来,她只是把我当成萍水相逢的朋友。
      因此。
      第一次意识到,我和她之间的关系,薄如蝉翼,吹弹可破。
      我以为的牢不可固,只是一句她心理的一个合作伙伴。
      也是,她是付了钱的。
      我也是出过力的。
      互不相欠。
      所以。
      不会再见了。
      【8】
      其实我不喜欢当律师。
      法院是个严肃的场所。
      也是个暗流涌动的地方。
      高高在上的法官大人和我身边的那些雇主,都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。
      ——是一种突如其来的责任。
      由于利益关系而达成的责任。
      他们或犯了事,或被人欺负了去。
      所以需要寻求帮助。
      不管对错,只要接下,我便得极尽所能地为其辩护。
      否则,那一张张失望的脸,会让我难过。
      我喜欢辩论的快感,和抽丝剥茧的过程。
      但是我不喜欢看到有可能失望的表情。
      我不爱让别人失望。
      【9】
      所以最后,我还是选择让自己失望。
      这段感情,就当从未出现吧。
      季澜是我的佛,而我只是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之中于她而言。
      最平凡的那个。
      【10】
      后来的后来。
      我终于结婚了。
      那一天,父母很高兴。
      烟花炮仗酒水礼物走马灯一般地亮。
      阿岚也很开心。
      阿岚是我的太太。
      也是当初在w市相亲时,第一次遇到的那个女孩。
      她很可爱,也很漂亮。
      曾经眉眼之间,有季澜的味道。
      【11】